日前,记者在全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座谈会上获悉,2023年,内蒙古新增农业节水能力3.73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73个大中型灌区完成新一轮定调价,并实现取水口在线计量,65万眼农灌机电井实现“以电折水”计量。目前,全区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4665.7万亩,将于今年提前1年完成改革任务目标。
据介绍,自治区通过理顺机制体制、推进基础建设、坚持两手发力、探索智慧发展等方式,不断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推动农业节水与粮食稳产增产协同发展。自治区先后出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方案、“一盟(市)一策”、解决“大水漫灌”问题专项方案和河套灌区农业节水奖励办法等系列措施,成立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专项组,用水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近10年,内蒙古累计投资75亿元,对31座大中型灌区实施现代化改造,改善灌溉面积1697万亩,新增节水能力6.1亿立方米、粮食产量8亿斤,灌区工程建筑物完好率提高到60%,骨干渠道输水能力提高15%至20%,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23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3403万亩,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2787万亩,压减高耗水作物33万亩,推广耐旱作物品种1100万亩。
2021年至今,自治区投入近3亿元支持各地开展节水奖补,大力推进黄河流域跨盟市及盟市间水权转让工程,转让农业用水指标4.76亿立方米。2023年,启动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总投资23.13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3.21亿元,工程建成后,可解决沿黄盟市1.2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问题。统筹约12亿元资金,在18座大中型灌区开展信息化数字化建设,逐步建成、完善覆盖骨干渠道的水位、流量、视频等数据采集系统,提高水资源时空调配能力和输水工程的安全保障能力。
此外,加快推行地表水灌区水务合作社、农民用水协会、渠长制,在井灌区推行“井长制”“表长制”;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建立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全部分解到嘎查村等基本用水户,将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指标细化分解到全区371个地下水管理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