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的《广州市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将于9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加强广州市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促进农业文化传承、农业生态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明确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定义、申报流程、保护措施及监督管理要求,为广州市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指导,主要措施包括:
形成保护传承合力。明确建立市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开展农耕文化资源本底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市级统筹、区级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合力,建立以农民为核心的多方参与和惠益共享机制,系统加强优秀农业文化挖掘、保护、传承工作。
提升监督管理质效。建立健全我市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监督与管理,优化遗产标志(标识)设置,动态开展遗产所在地农业资源、文化、知识、技术、环境等信息监测,推进落实遗产保护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要求。获得认定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区政府,应当制定保护与发展规划,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创新活化利用路径。依托岭南荔枝种植系统(增城)、海珠高畦深沟传统农业系统、增城丝苗米文化系统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支持遗产地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建设美丽乡村和美丽田园等,进一步打造城区农遗保护的“城央绿心”和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金字招牌”。